日期: 2018-12-03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肇庆端州中油星湖化工有限公司星湖加油站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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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肇庆端州中油星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湖化工公司”或“该公司”)营业场所位于肇庆市122区星湖大道东侧之一星湖大道加油站站房内,成立于2012年2月15日,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咨询、企业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的咨询);土地租赁。零售:柴油、汽油、煤油、润滑油。 鉴于星湖化工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2012年3月20日签署的《资产租赁经营合同》,租赁经营期限自2012年3月20日至2030年3月19日,同时明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肇庆端州星湖加油站(以下简称“星湖加油站”或“该加油站”)为星湖化工公司加油站从事危险化学品(成品油)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星湖化工公司也承担相关的担保责任。 星湖加油站于2017年3月28日取得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准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44H60437号);于2015年4月15日取得肇庆市端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粤肇端危化经字[2015]000006号),有效期至2018年4月16日,许可范围:汽油;其防雷设施经检测合格,取得广东省气象防灾技术服务中心《广东省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合格证》(N0.粤雷证[2018]YFHA-2-0001-1);其消防设施经验收合格,持有肇庆市公安消防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肇公消验 [2012]第0007号)。 星湖加油站设有汽油罐30m3×3个,柴油罐30m3×1个,总储存能力为105m3(柴油折半计算),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第3.0.9条加油站的等级划分,油罐总容积90m3<V≤150m3,且单罐容积V≤50m3,属二级加油站。 该加油站从上次发证至今,工艺管线、设备设施、防火间距等没有改变,站内没有进行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状况良好。此次为申请换领新证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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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张惠球 |
1500000000301697 |
AG00207648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覃敏锋 |
1700000000301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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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佩琪 |
1500000000301878 |
AG00246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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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汪丰梅 |
1100000000100089 |
0082174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曹光明 |
1200000000200685 |
0082204 |
报告审核人 |
张 懿 |
0800000000102741 |
0006613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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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黄佩琪、何新华、张惠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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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18 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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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勘查项目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设备设施、公用工程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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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8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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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