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12-03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广东华丰中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华丰中天5万吨LPG码头升级改造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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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广东华丰中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由潮州市华丰造气厂有限公司分立设立,以潮州市华丰造气厂有限公司股东潮州华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该企业的净资产份额折合为公司的实收资本与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股权转让形式(中天能源55%股权)合资成立的,主要从事液化天然气储配站及管道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业务。 华丰中天5万吨LPG码头升级改造工程为潮州闽粤经济合作区 LNG 储配站的配套码头工程,建设地点为潮州饶平县所城镇红螺山东北侧(华丰 LPG气库东南侧)。项目业主为广东华丰中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本工程拟投资75737 万元,通过对现有5万吨LPG码头进行升级改造,建设一个在既能兼靠现有5万吨LPG船舶又能满足靠泊2万方~14.7万方LNG船的LNG泊位(LPG船和LNG船不同时靠泊,水工结构按16.5万方LNG船预留设计),升级改造后的泊位长度325m。同时新建一条长825m的防波堤对码头进行掩护。改造后的LNG泊位近期LNG年接卸总量为100万吨,主要以进港接卸为主;远期在考虑部分LNG中转出港至周边地区,约为40万吨/年情况下,年接卸总量为440万吨。[补充:改造前后装卸货种的变化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发改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改投资[2003]1346 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和《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规定和要求,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安全预评价,以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保证建设项目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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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黄俊华 |
1500000000301667 |
AG00247235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杨敬庆 |
1600000000100189 |
0127089 |
张惠球 |
1500000000301697 |
AG00207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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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李会武 |
0800000000205296 |
0024099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齐向上 |
1500000000200973 |
AG00265479 |
报告审核人 |
张 懿 |
0800000000102741 |
0006613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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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黄俊华、杨敬庆、张惠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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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17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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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整改复查、资料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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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8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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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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