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12-03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佛山市兆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液氨储存和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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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佛山市兆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11日在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608073497177P”,法定代表人为周满波,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金属制品、不锈钢制品。 该公司年产不锈钢卷60000t,职工约55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人。 该公司租赁佛山市禅城区粤满晨金属制品厂厂房C作为不锈钢卷生产车间。在生产车间东部位置设置氨瓶存放处、氨分解炉区。液氨经分解后的氮、氢混合气体送不锈钢卷退火炉生产使用。 该公司储存和使用的氨[液化的,含氨>50%]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中列名的第2号危险化学品,其CAS号是7664-41-7,UN号是1005,为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 生产车间东部设置液氨使用储存区域,采用隔墙与车间其他区域分隔。分为氨分解炉间、氨瓶存放处,其中氨瓶存放处分2个隔间,靠近氨分解炉间的隔间为液氨钢瓶接管间,另一个隔间为液氨钢瓶间储存液氨实瓶及空瓶。各个隔间在南部开设有安全出口,通过厂房C北部的安全出口进行疏散。 现场液氨存放量为2.5t(6瓶),年用量为30t。 该公司在液氨钢瓶间、液氨钢瓶接管间均设置了喷淋系统,事故状态下可满足溶解泄漏的氨需要。 液氨钢瓶接管间设置有一个水浴池,3个在用液氨钢瓶放置在水浴池中,水浴池一直加满水,用于换热、处理气瓶泄漏,如果有气瓶泄漏,气瓶是浸入水中的,氨可以立即被水溶解。此水池由自来水供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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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杨敬庆 |
1600000000100189 |
0127089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高 义 |
0800000000102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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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俊华 |
1500000000301667 |
AG00247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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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汪丰梅 |
1100000000100089 |
0082174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曹光明 |
1200000000200685 |
0082204 |
报告审核人 |
张 懿 |
0800000000102741 |
0006613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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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杨敬庆、高 义、黄俊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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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17年7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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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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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8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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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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