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化州市播扬镇木威坑石场 年产10万立方米建筑用

日期: 2018-12-03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化州市播扬镇木威坑石场

年产1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露天开采项目

项目简介

化州市播扬镇木威坑石场(以下或简称为木威坑石场)采矿权人为化州市播扬镇木威坑石场,公司于2006年07月28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982L19985770B;登记机关: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营业期限至长期;公司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负责人林军庆,住所位于化州市播扬镇杉山村,经营范围:开采、加工、销售:建筑用花岗石。

化州市播扬镇木威坑石场于2016年09月05日经茂名市国土资源局颁发采矿许可证,证号:C4409002010127120094896,有效期:2016年09月05日至2022年09月05日,生产规模:10万立方米/年,矿区面积:0.0481km2,开采深度:由198m至20m标高,矿区范围由11个拐点圈定。

化州市播扬镇木威坑石场于2015年04月03日取得由茂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粤)FM安许证字[2016] Ka0004II1,单位名称:化州市播扬镇木威坑石场,有效期为2015年04月03日至2018年04月02日。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2013年3月修订)的通知(粤安监〔2013〕60号)要求,企业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时,应提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木威坑石场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未发生死亡事故,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因此,受企业的委托,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对其木威坑石场露天开采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为茂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露天开采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提供重要参考意见。

企业于2017年8月18日委托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对该石场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本公司接受委托后于2017年8月19日对现场进行检查及收集有关资料,2017年9月23日对木威坑石场的现场整改进行复查, 2017年10月20日完成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朱  干

1700000000201010

0082206

评价报告编制人

黄东波

1500000000301701

AG00265566

冯烈龙

1500000000300849

/

技术负责人

许  畅

0800000000205443

0024975

过程控制负责人

曹光明

1200000000200685

0082204

报告审核人

齐向上

1500000000200937

AG00265479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朱干 黄东波 冯烈龙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17年8月19日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7年10月25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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