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12-03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山市力邦气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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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中山市力邦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力邦公司”) 成立于1999年11月22日,位于中山市南区渡头村工业区(渡头派出所侧),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杰宏,许可经营范围:带有储存设施经营(批发、零售):氧[压缩的]、氧[液化的]、氮[压缩的]、氩[压缩的]、氩[液化的]、二氧化碳[液化的]、氦[压缩的]等,不带有储存经营设施(贸易经营):乙炔[溶于介质的]、稀有气体混合物、如氦氖混合气、二氧化碳和氧气混合物、二氧化碳和一氧化二氮混合物、二氧化碳和环氧乙烷混合物[含环氧乙烷≤6%]、氢气和甲烷混合物[压缩的]等。充装:二氧化碳、氧气、氮气、氩气:钢质无缝气瓶检验(限氧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气瓶)。一般经营项目:销售:钢瓶、焊接器材、气体生产设备及配件:钢瓶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力邦公司于2013年3月19日取得了由中山市安全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粤中安经(乙)字[2013]0083,有效期至2016年3月18日,许可范围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氧[压缩的]、氧[液化的]、氮[压缩的]、氩[压缩的]、氩[液化的]、二氧化碳[液化的]、氦[压缩的]等,不带有储存经营设施(贸易经营):乙炔[溶于介质的]、稀有气体混合物、如氦氖混合气、二氧化碳和氧气混合物、二氧化碳和一氧化二氮混合物、二氧化碳和环氧乙烷混合物[含环氧乙烷≤6%]、氢气和甲烷混合物[压缩的]等。 力邦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于2015年2月28日报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取得《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备案编号:4420000052015469)。 力邦公司从2013年3月19日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来未进行新改扩建,经营至今没有发生过安全事故,安全状况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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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黎存华 |
1100000000302988 |
0161370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何新华 |
1100000000300431 |
0070791 |
黄佩琪 |
1500000000301878 |
AG00246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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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汪丰梅 |
1100000000100089 |
0082174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学刚 |
0800000000205515 |
0024191 |
报告审核人 |
舒 晗 |
1100000000303126 |
0146583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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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黎存华、黄佩琪、何新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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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15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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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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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6年2月 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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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