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中山市力邦气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安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中山市力邦气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中山市力邦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力邦公司”) 成立于1999年11月22日,位于中山市南区渡头村工业区(渡头派出所侧),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杰宏,许可经营范围:带有储存设施经营(批发、零售):氧[压缩的]、氧[液化的]、氮[压缩的]、氩[压缩的]、氩[液化的]、二氧化碳[液化的]、氦[压缩的]等,不带有储存经营设施(贸易经营):乙炔[溶于介质的]、稀有气体混合物、如氦氖混合气、二氧化碳和氧气混合物、二氧化碳和一氧化二氮混合物、二氧化碳和环氧乙烷混合物[含环氧乙烷≤6%]、氢气和甲烷混合物[压缩的]等。充装:二氧化碳、氧气、氮气、氩气:钢质无缝气瓶检验(限氧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气瓶)。一般经营项目:销售:钢瓶、焊接器材、气体生产设备及配件:钢瓶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力邦公司于2013年3月19日取得了由中山市安全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粤中安经(乙)字[2013]0083,有效期至2016年3月18日,许可范围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氧[压缩的]、氧[液化的]、氮[压缩的]、氩[压缩的]、氩[液化的]、二氧化碳[液化的]、氦[压缩的]等,不带有储存经营设施(贸易经营):乙炔[溶于介质的]、稀有气体混合物、如氦氖混合气、二氧化碳和氧气混合物、二氧化碳和一氧化二氮混合物、二氧化碳和环氧乙烷混合物[含环氧乙烷≤6%]、氢气和甲烷混合物[压缩的]等。

力邦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于2015年2月28日报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取得《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备案编号:4420000052015469)。

力邦公司从2013年3月19日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来未进行新改扩建,经营至今没有发生过安全事故,安全状况良好。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黎存华

1100000000302988

0161370

评价报告编制人

何新华

1100000000300431

0070791

黄佩琪

1500000000301878

AG00246977

技术负责人

汪丰梅

1100000000100089

0082174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学刚

0800000000205515

0024191

报告审核人

舒  晗

1100000000303126

0146583

技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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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黎存华、黄佩琪、何新华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15年12月10日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6年2月 16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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