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12-03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清远市南星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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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清远市南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南星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8日,住所为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区D区D4地块,法定代表人陈湛辉,注册资本65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醇酸树脂、7110甲聚氨酯固化剂、醇酸漆稀释剂、不饱和聚酯树脂、醇酸清漆、醇酸烘漆。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辨识,南星公司构成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苯乙烯[稳定的]、乙酸乙酯、甲苯、乙酸正丁酯、1,2-二甲苯、二聚环戊二烯、醇酸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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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蒲广梅 |
1500000000301773 |
AG00193657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舒 晗 |
1100000000303126 |
0146583 |
李 威 |
1500000000302169 |
AG00265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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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汪丰梅 |
1100000000100089 |
0082174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 懿 |
0800000000102741 |
0006613 |
报告审核人 |
朱 干 |
1100000000300397 |
0082206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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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蒲广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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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15 年 7月 1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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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勘查项目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设备设施、公用工程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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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5年 11 月 1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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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