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12-03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肇庆市高要区明业气体销售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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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肇庆市高要区明业气体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业公司”或“该公司”)位于肇庆市高要区蛟塘镇圩镇(原蛟塘工商所侧商铺)(仅作办公场所),经营范围:销售:氧气,液氧,氩气,液氩,氮气,液氮,二氧化碳,食用二氧化碳,液态二氧化碳,乙炔,丙烷,医药用氧气,特种气体,钢瓶及其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孔月明;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由于市场需求,明业公司申请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有: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乙炔,丙烷。经营场所不存放危险化学品及其样品,也不负责运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公司送货至客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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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黄俊华 |
1500000000301667 |
AG00247235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 威 |
1500000000302169 |
/ |
何新华 |
1100000000300431 |
0070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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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汪丰梅 |
1100000000100089 |
0082174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学刚 |
0800000000205515 |
0024191 |
报告审核人 |
舒 晗 |
1100000000303126 |
0146583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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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黄俊华、何新华、李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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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15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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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了解管理现状及其他企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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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5年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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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