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李长荣(惠州)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丁苯橡胶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李长荣(惠州)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丁苯橡胶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李长荣(惠州)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或“李长荣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28日,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838598572;法定代表人:范光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注册资本:贰亿零陆拾柒万玖仟玖佰玖拾捌美元;住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工业区;经营范围:乙烯副产品C5-C9产品的综合利用(丁苯橡胶的制造和产品国外市场销售)。
李长荣公司是原日本普利司通集团于2021年11月22日将持有的普利司通(惠州)合成橡胶有限公司股权100%转让给李长荣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普利司通(惠州)合成橡胶有限公司更名为“李长荣(惠州)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完成交接,变更后与变更前的产品、工艺、使用的原辅材料、生产装置、厂房、储存设施、专职消防队伍、一线员工、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均未变化,只变更了企业名称和法人。
该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企业,于2021年11月27日取得由惠州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证书编号:粤惠危化使[2021]000005号,许可范围: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工业区(年产5万吨丁苯橡胶项目);许可品种:1,3-丁二烯(28660吨/年),有效期至2023年3月1日。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7号公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79号修正)第十八、二十六条规定,该公司应当在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交安全评价报告。因此,该公司委托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公司”)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结论 李长荣(惠州)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丁苯橡胶项目的安全设施、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制度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修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正)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该公司的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7号公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79号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延期换证的要求。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高义 0800000000102912 /
评价报告编制人 李雨田 1600000000301523 /
姚  仁 S011044000110192002765 44220307995
曹光明 1200000000200685 44090067206
杨  戆 S011044000110193002073 /
袁景辉 0800000000303906 10050006949
技术负责人 汪丰梅 1100000000100089 44090079661
过程控制负责人 齐向上 S011044000110191001003 44180176423
报告审核人 何春燕 S011044000110191001027 44180176413
技术专家 张惠球 S011044000110192002642 44180175999
王美娟 S011044000110192002647 36140156071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高义、李雨田
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2年11月2日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3年2月21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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