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空气产品气体(中山)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空气产品气体(中山)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空气产品气体(中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气产品中山公司”或“该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气体储存、经营、充装的企业,经营场所位于中山市阜沙镇上南村。该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粤中危化经字[2020]000147号,有效期为2020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3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氮[压缩的或液化的](172)20m³×1,最大储存100杜瓦瓶,300钢瓶、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642)30m³×2,最大储存10杜瓦瓶,300钢瓶、氩[压缩的或液化的](2505)20m³×1,最大储存100杜瓦瓶,500钢瓶、氧[压缩的或液化的](2528)20m³×1,最大储存100杜瓦瓶,500钢瓶、氮气混合气体(172)500瓶、氘(176)1瓶、二氧化碳和氧气混合物(644)50瓶、氦[压缩的或液化的](929)100瓶、氪[压缩的或液化的](1237)1瓶、氢(1648)200瓶、氙[压缩的或液化的](2200)1瓶、氧气混合气体(2528)500瓶、乙炔(2629)100瓶。于2021年11月25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11月24日,编号:TS424420008-2025(QPC粤T-005-21),准予充装移动压力容器/气瓶范围:(1)压缩气体气瓶:氧;(2)混合气体气瓶:(氧、氮),(氢、氮),(一氧化碳、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二氧化碳、氧、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氦、氮),(氧、氩),(氢、氩),(氧、二氧化碳、氩),(二氧化碳、甲烷、氦、氩),(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氦),(稀有气体、氧);(3)低温液化气体气瓶:氧;(4)低温液化气体汽车罐车:氧、氮、氩;(5)液化气体汽车罐车:二氧化碳。
空气产品中山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来,没有发生过安全事故,安全状况良好。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修订公布,国务院令[2013]第645号修改)第三十三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监局令〔2012〕55号发布,安监局令[2015]79号、应急部公告[2018]12号、应急部公告[2019]11号修正)第十八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3个月前,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并提交延期申请书及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申请文件、资料”,空气产品中山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需延期换证,故委托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公司”)对其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条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高  义 0800000000102912  
评价报告编制人 李汝炜 S011044000110193002203 /
曹光明 1200000000200685 44090067206
姚  仁 S011044000110192002765 44220307995
袁景辉 0800000000303906 10050006949
技术负责人 汪丰梅 1100000000100089 44090079661
过程控制负责人 齐向上 S011044000110191001003 44180176423
报告审核人 何春燕 S011044000110191001027 44180176413
技术专家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高义、李汝炜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3年2月24日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了解企业其他情况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3年6月7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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