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广州南沙国际冷链有限公司广州南沙国际物流中心(南区)一期工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广州南沙国际冷链有限公司广州南沙国际物流中心(南区)一期工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项目简介 广州南沙国际冷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冷链公司”或 “该公司”) 成立于2017年09月0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TN5G8R,住所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大道南9号之南沙海港大厦8楼810室(仅限办公用途),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伍亿捌仟陆佰伍拾陆万肆仟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和海宁,经营范围: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广州南沙国际物流中心(南区)一期工程(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龙穴街道龙穴岛海港大道东侧(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总投资187489万元,占地面积153530㎡。该项目建设内容有冷库1#、冷库2#(包括机房1#,为制冷机房)、冷库3#(包括配套1#,为辅助用房,用于辅助生产)、开闭站(用于高压变电),于2021年10月30日建设完成,建成后库容为22.7万吨。
该项目冷库用于储存冷冻食物,其制冷系统采用NH3/CO2复叠制冷系统(即以NH3为高温级制冷剂和CO2为低温级制冷剂的复叠式制冷系统)。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冷冻食物与制冷系统中二氧化碳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但制冷系统中氨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源辨识范围。经辨识,生产单元(氨制冷系统)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第79号修改)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同时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为此,该公司委托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对南沙冷链公司广州南沙国际物流中心(南区)一期工程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项目结论 综上所述,广州南沙国际冷链有限公司广州南沙国际物流中心(南区)一期工程氨制冷系统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其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等级与事故控制能力基本相匹配,其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监控措施、事故应急措施等方面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重大危险源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条件。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王美娟 S011044000110192002647 36140156071
评价报告编制人 曹光明 1200000000200685 44090067206
杨  戆 S011044000110193002073 /
张惠球 S011044000110192002642 44180175999
姚仁 S011044000110192002765 44220307995
技术负责人 汪丰梅 1100000000100089 44090079661
过程控制负责人 郭驰毅 S011044000110193002030 /
报告审核人 何春燕 S011044000110191001027 44180176413
技术专家 高  义 0800000000102912 /
彭安芹 粤中职证字第0610002000067号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王美娟、张惠球


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1年11月11日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2年10月31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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