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接收站液氮系统改造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接收站液氮系统改造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大鹏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广东LNG接收站和输气干线项目(以下简称:站线项目)的业主公司。广东大鹏公司业务范围包括:购买、运输、进口、储存液化天然气(LNG)及液化天然气再气化,向珠江三角洲地区及其它地区进行天然气及其副产品的输送、市场开拓和销售。
广东大鹏公司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深应急危化经危字[2021]52号;经营办公场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0-11层(注册地址),LNG接收站位于:大鹏新区秤头角(大鹏LNG接收站);经营方式:带有储存经营、仓储经营;许可经营范围:天然气[富含甲烷的](2123)(备注:限于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LNG储罐160000m3×4个);有效期:2021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13日。 
因LNG接收站现有PSA制氮机长期无法达到设计能力,制氮系统运行维护成本较高等原因,需要进行液氮系统改造。原有PSA制氮机现已拆除,拟在其位置上新增1座50 m3立式固定液氮储罐和2台能力为600 Nm3/h的空温式气化器设施。改造后,现有的液氮储罐及气化单元和新增固定式液氮储罐及气化器并联运行,合计液氮储存能力为92.12m3,氮气供应能力1120Nm3/h,可增加接收站液氮储存和氮气供应能力,保障接收站运营可靠性。项目无新增用地。
项目结论 广东大鹏液化气有限公司接收站液氮系统改造项目在选址、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和设备及公用辅助工程等方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其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其安全条件符合建设要求。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丁  禹 1700000000200529 52110111059
评价报告编制人 高  义 0800000000102912 /
  袁景辉 0800000000303906 /
  曹光明 1200000000200685 44090067206
  杨  戆 S011044000110193002073 /
技术负责人 汪丰梅 1100000000100089 44090079661
过程控制负责人 齐向上 S011044000110191001003 44180176423
报告审核人 何春燕 S011044000110191001027 44180176413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丁禹、高义
 
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2年1月30日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2年2月25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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