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平湖分输站工程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平湖分输站工程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鹏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2004年初经国家商务部批准,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成立。主营LNG的购买(进口),运输,储存及再气化;向珠江三角洲地区以及其他地区销售(输送)天然气及其副产品;建设经营LNG接收站和输气管线以及其他附加扩建设施;LNG运输船的包租,租赁和营运;中国境内外的LNG购售业务及相关业务。
由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建设和经营的广东LNG站线项目是广东LNG试点工程总体项目的核心工程,是中国首个引进LNG的试点项目,总投资超过300亿元人民币。至今已经完成管线覆盖整个珠三角地区,长度约440公里。
为确保尽快实现分输,供应深燃集团城市燃气管网,经大鹏公司和深燃集团双方企业协商确定,拟在大鹏公司已建大鹏公司平湖调压站旁新增平湖分输站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该项目新建平湖分输站从大鹏公司平湖调压站进站预留口(BA-66365 Class600 18〞)接气,为下游深燃集团提供气源,在大鹏公司平湖调压站旁新建平湖分输站,分输站具备计量、调压等功能,其余配套设施与大鹏公司平湖调压站共用(如站控室、加热炉等)。平湖分输站的设计压力为9.45MPa,去深燃集团最大分输规模为30×104Nm3/h(日供气量为720×104Nm3/d)。
项目结论 本次安全评价结论为: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平湖分输站工程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在选址、总平面布置、工艺设备、公用工程等设计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其他强制性文件的要求,该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设计安全对策措施后可控,其安全风险可接受。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黄佩琪 S011044000110192002651 44180176458
评价报告编制人 王晓波 0800000000205301 10050010167
  齐向上 S011044000110191001003 44180176423
  曹光明 1200000000200685 44090067206
  赵宇明 1700000000301680 44180201227
  修  波 1100000000301507 44110101513
技术负责人 汪丰梅 1100000000100089 44090079661
过程控制负责人 黄俊华 S011044000110192002667 44180176459
报告审核人 任占凤 1600000000201150 44070034990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黄佩琪、齐向上
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1年10月13日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2年6月20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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