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连平县宏芬能源有限公司连平县隆街梅洞加油站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连平县宏芬能源有限公司连平县隆街梅洞加油站新建项目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连平县宏芬能源有限公司在河源市连平县隆街镇产业物流园17号地块(隆街镇G105国道与大广高速隆街出口处)新建加油站,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加油站名称为:连平县隆街梅洞加油站。新建加油站为二级加油站,工程内容包括:加油罩棚一座(罩棚下设置4台四枪加油机)、油罐区设置埋地油罐5个(其中汽油罐30m³×3个,柴油罐30m³×2个,折合汽油总容量为120m³)、工艺管线及配套加油和卸油油气回收系统、站房、综合楼等设施。
该加油站建设工程于2018年12月14日取得广东省能源局出具的《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确认加油站规划点的函》(粤能函〔2018〕131号),并已取得河源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査告知性备案回执》(河应急备字〔2019〕10号)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河应急审字〔2019〕10号)。
项目结论 连平县宏芬能源有限公司连平县隆街梅洞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姚  仁 S011044000110192002765 /
评价报告编制人 高  义 0800000000102912 /
张惠球 S011044000110192002642 44180175999
技术负责人 汪丰梅 1100000000100089 44090079661
过程控制负责人 曹光明 1200000000200685 44090067206
报告审核人 王美娟 S011044000110192002647 36140156071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姚仁、张惠球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0年3月4日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察、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0年5月27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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