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和平县大坝朝邦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和平县大坝朝邦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和平县大坝朝邦加油站(以下简称“朝邦加油站”或“该加油站”)成立于2013年03月19日,经营场所位于和平县大坝镇水背村,主要从事零售汽油、柴油、润滑油等。
朝邦加油站于2018年8月15日取得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准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44P30106号),有效期至2023年8月15日;于2018年11月9日取得河源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粤河危化经字[2018]0039),有效期至2021年11月8日,许可范围:汽油(备注:二级加油站,其中汽油罐30m3×3个,柴油罐30m3×1个);其防雷设施经检测合格,取得广东省气象防灾技术服务中心出具的《广东省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编号:粤雷检[2021]YFPH-2-0124号),有效期至2022年02月06日;其消防设施经验收合格,持有和平县公安消防大队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和公消验[2011]第0002号)。
朝邦加油站原为汽油罐30m³×2、柴油罐30m³×2,由于经营需要将一个30m³柴油罐调整为汽油罐,储罐调整后已于2018年进行安全评估,安全间距等符合相关要求;该加油站于2019年12月进行了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将原有的油罐更换为SF双层油罐,由于该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现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
朝邦加油站设有4个埋地油罐,其中汽油罐3个,容积均为30m3,0#柴油罐1个,容积均为30m3,总储存能力为105m3(柴油折半计算),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加油站的等级划分,油罐总容积90m3<V≤150m3,且油罐单罐容积V≤50m3,属二级加油站。
项目结论 综上所述,和平县大坝朝邦加油站的安全现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201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改)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等的要求,现场设备设施运行正常,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的要求。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高  义 0800000000102912 /
评价报告编制人 高  义 0800000000102912 /
姚  仁 S011044000110192002765 /
曹光明 1200000000200685 44090067206
郭驰毅 S011044000110193002030 /
技术负责人 汪丰梅 1100000000100089 44090079661
过程控制负责人 黄佩琪 S011044000110192002651 44180176458
报告审核人 何春燕 S011044000110191001027 44180176413
技术专家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高  义  郭驰毅
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1年10月12日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1年10月18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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