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广州市银象石材有限公司年产100.0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露天开采项目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广州市银象石材有限公司年产100.0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露天开采项目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广州市银象石材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由广州市从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换发了《营业执照》,成立日期:2006年4月1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84791008403U,法定代表人:李庆宗;企业住所广州市从化鳌头镇象新村南蛇形山侧自编1号首层;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期限:2006年4月18日至长期;经营范围: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银象石场于2015年5月22日取得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4401002009057120017868,采矿权人为广州市银象石材有限公司;有效期限为2015年5月22日至2019年5月12日,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生产规模:100.00×104m3/a;矿区面积:0.3002km2;开采深度:+218m至0m。
银象石场于2019年5月12日取得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4401002009057120017868,采矿权人为广州市银象石材有限公司;有效期限为2019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2日,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生产规模:100.00×104m3/a;矿区面积:0.3002km2;开采深度:+218m至0m。
对比新旧采矿证,开采规模、开采面积、开采深度均未变化。
银象石场现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颁发的,编号:(粤)FM安许证字[2018]Aa003II2,许可范围:露天建筑用花岗岩开采,有效期为2018年7月23日至2021年7月22日。
项目结论  综上所述,广州市银象石材有限公司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条件符合《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安监总局令第20号)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规定,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具备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的条件。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朱  干 1700000000201010 44090067134
评价报告编制人 王永杰 S011044000110192002839 44180176461
冯烈龙 S011044000110192002681 ——
技术负责人 白军全 S011044000110191001003 42070028239
过程控制负责人 曹光明 1200000000200685 44090067206
报告审核人 齐向上 S011044000110191001099 44180176423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朱  干、白军全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1年3月17日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勘察现场,了解项目情况,收集资料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1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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